工资上调新阶段,工资提升的信号


近日,广东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和深圳的月工资提升至2680元和2700元,其他城市如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等也分别上调到2300元,涨幅在6%到8%之间。根据相关政策,最低工资原则上每两年需调整至少一次,而上一次全国范围的普遍调高是在2025年,多个省份的涨幅都超过了10%。经历一年多的等待,广东成为第一个启动新一轮工资增长的省份,预计大部分省将于年末前后跟进这一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并非统一标准,而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类,共分为两到四个级别。省会城市被划为第一类,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为第二类,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归为第三和第四类。在广东,广深位于最高档,而佛山、东莞和珠海位于第二类,粤东和粤西北则属于第三类。这种设置甚至在江苏省也是一样,该省部分地区如连云港和盐城被划为第三档。

细数据方面,广东的第一档最低工资仅低于上海,超过了江苏和浙江,但在经济较弱的二三档地区却低于一些内陆省份。这一差异不难理解,广东作为经济大省,既拥有发达的珠三角经济区,也有相对落后的粤东西北地区,因此最低工资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标准。最低工资既是员工的收入来源,也是企业的成本。因此,如果工资标准设置过高,可能影响就业稳定;而故意降低则对趋向招商引资虽有益,但却损害了劳动者的保障。

最低工资的调高不仅有利于脆弱群体的收入保障,对大多数社会成员也有积极影响。虽然并非所有人的工资都会全面上调,然而最低工资作为薪资水平的底线,能够产生一定的传导效应。更为重要的是,最低工资还是失业保险、病假工资与加班工资等多项福利计算的基准。因此,虽然社保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而非最低工资,二者之间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放眼未来,升高最低工资只是整个“涨工资”行动的一部分,相关政策也在逐步落地,例如《扩大消费“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倡导多途径增加居民收益与保障最低工资的提升。此外,国家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也强调了要促进企业支付合理的薪资。

培养全体居民的收入意识极为重要,因为很大一部分家庭的收入来自于工资,这与消费也有直接关系。提升收入对促进消费至关重要,不仅要依靠工资增长,同时要增加财产性收入,这方面我们仍有改进的空间。我国财产性收入的占比目前不足10%,相比欧美国家的20%显然还有提升潜力。

最近,国家在收入改革的方向上有了更清晰的目标:提升低收入者的工资,扩大中产阶级群体,同时进行高收入群体的调节。例如,针对海外投资的个税补缴以及对高净值人群的税收政策均在逐步落实。此外,政府开始对国企高管薪酬进行调整,确保不合理收入受到控制。

这样的变化将使得低收入群体的工资逐步提高,而依靠劳动价值创造的收入不会受到限制。今后,“提升低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调节高收入”将成为社会收入分配的新趋势,所有人都需适应这一变化。